中国医药网
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行业动态 >

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(4)

时间:2017-05-06 20:24来源:人民日报 作者:Doctor001 点击:
第六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,制定促进和规范本地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办法。 第六十二条 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,

  第六十一条 民族自治地方可以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》和本法的有关规定,结合实际,制定促进和规范本地方少数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办法。
  第六十二条 盲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盲人医疗按摩人员资格的,可以以个人开业的方式或者在医疗机构内提供医疗按摩服务。
  第六十三条 本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。
  (新华社电)

  《 人民日报 》( 2017年05月04日 16 版) (责任编辑:Doctor001)
顶一下
(0)
0%
踩一下
(0)
0%
------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栏目列表
推荐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