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患者被迫多检查 医院:因药费要跟检查费成比例

时间:2015-08-31 02:22来源:未知 作者:Doctor001 点击:
生意社10月14日讯 现在去附院看病,感觉医生成会计了,开药之前先算账,算的是检查费和药费的比例,超过比例就会向患者提示,超过比例,就不能开药。曾经在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看过病的王女士对记者说。(据10月10日内蒙古新闻网报道) 据王女士反映,在内蒙
生意社10月14日讯 “现在去附院看病,感觉医生成‘会计’了,开药之前先算账,算的是检查费和药费的比例,超过比例就会向患者提示,超过比例,就不能开药。”曾经在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看过病的王女士对记者说。(据10月10日内蒙古新闻网报道)

    据王女士反映,在内蒙古医学院附属医院看病时,医生告诉她,现在医院都是按照“检查费与药费的比例为45%和55%”这样的“制度”执行的,一旦超过比例,医生就会提示患者比例不对,开不了药。

    为了从医生那里获取治病救急的药物,患者不得不争取多做检查让比例“达标”。毕竟,多花点血汗钱先救命还是要“划算”些!

    为何医院要制定此项硬性“制度”?当然,笔者实在不愿相信这一切都真切存在我们身边。殊不知,医院的职责便是救死扶伤,大多数患者并非富甲一方,为何还要用反复的检查浪费盘剥患者呢?众所周知,现如今药品价格一直居高不下,患者本已被高昂的药费压得喘不过气来,为何医院却视而不见?而医生如果不按院方制定的比例进行开药,他将会被罚款,作为白衣天使的他们似乎也有苦难言。

    据《羊城晚报》报道,2007年,广州市某医院一名医生因为没有按照医院 “检查、治疗等费用要占病人总医药费的53%以上” 的规定对病人收取“检查、治疗等费用”而被院方扣发部分工资。笔者相信,这绝不是孤例,因为“检查费”、“治疗费”等关乎院方收入多少。笔者认为,医院适当收取检查费用无可厚非,毕竟做检查的设备购买时需要耗费一大笔经费,而使用过程中也需要花费巨资进行维修,患者承担一定检查费用理所当然。但是,医院开不开药似乎与检查费毫无关系,为何要按照指定的比例决定是否给患者开药呢?如果病人患的小病,甚至只用肉眼观察或中医的望闻问切便能得知病症,根本无需做任何检查时,是否医院还要按照“规定比例”给患者开药?若如此,患者便根本拿不到药品,一边是不成文的规定,一边却是急需药物治病的患者,最终屈服的肯定是患者,为了拿到急需的药品,他们不得不“接受”院方的“检查”。而由此给患者带来的医疗费用将成倍增加,笔者认为,正是这种不成文的“规定”导致了当前大多数患者对医疗不能承受之重,以致逢大小病不去大医院,反而选择小诊所治疗。

    近年来,医改的呼声越来越强烈,对于药品价格居高不下、医院给病人乱开高价药品、对病人乱检查重复检查等现象,人民群众早已深恶痛绝。今年3月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意见》出台,有关部门将对这些现象进行严格规范管理,笔者相信群众看病难、看病贵等现象一定能得到改变。但是,笔者认为,要杜绝医院这种不成文的“比例”规定,避免医院给患者重复检查并从中牟利,政府应该加大对医疗事业的投入,在医院购买医疗设备上给予严格的监督和增加补贴。同时,加强对医疗的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力度。只有这样,才可能减轻医院的医疗成本,避免医院对患者进行重复检查和患者因达不到规定“比例”拿不到药品,从而彻底改变看病难、看病贵等现象 (责任编辑:Doctor00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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